商务部: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

2015-11-19 09:38:17 来源:人民网-IT频道作者:佚名 人气: 次阅读 138 条评论

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(记者陈键)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到,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,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流通创新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领域。他还指出,今年双“十一”呈现出...

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(记者 陈键)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到,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,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流通创新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领域。他还指出,今年双“十一”呈现出许多令全球都耳目一新的可喜的新亮点。

记者:今年“双十一”网上零售实现了新的销售规模,对此各方有很多评论,商务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?

沈丹阳:刚刚过去的“双十一”,大家都比较关注。今年“双十一”电商促销规模再创新高。从相关商家发布的数据看,天猫淘宝交易额超过了912亿元,同比增长了59.7%;京东当天的定单量达到3200万,同比增长130%;苏宁订单量同比增长358%。主要电商企业全天共产生定单4.6亿件,同比增长65%。

在当前国家大力促进电子商务发展、大力促进消费增长之际,今年双“十一”呈现出许多令全球都耳目一新的可喜的新亮点:一是促销活动范围走出国门,影响了世界。全球买、全球卖,往来热络。二是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充分释放。大家电品类30%的定单来自县级以下地区。三是线上线下呈进一步融合态势。全国包括330个城市的18万家商店不同程度的尝试了全渠道营销,参与“双十一”促销活动中。四是电商平台技术应用创新促进支撑能力增强。支付系统的处理能力达到每秒8.59万笔。物流系统的实时预报精准度和快件妥投率也大幅度提升。

当然,在看到亮点的同时,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专家、一些媒体在火爆的“双十一”背后也提出了一些“热”现象的“冷”思考。大家提出了一些问题,我们认为还是很值得重视的,比如假冒伪劣商品问题、大平台优势地位问题、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、促销宣传的真实性问题,还有人提到是不是有人为造成市场波动的问题等等,这些问题都值得电商从业人员和政府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。对这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早防范。总之,我们相信经过各方努力,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仍将保持持续、健康、快速的发展。

记者:与电商有关的问题。在整体经济下滑的背景下,像今年“双十一”或者平时电商的成交额一直在持续增长,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?消费者在很热情的投入到电商消费的过程中,对于侵权、假冒行为的投诉和抱怨也没有停止过。商务部在打击网络侵权、假冒行为以及保障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哪些措施?

沈丹阳:“双十一”的这种网络促销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原因很多样,各方面有很多分析,现在也很难说出一个很权威的原因。但是一个基本原因是,电子商务市场化程度很高,市场需求拉动明显。“双十一”并不是政府推动的,而是基于市场的一个促销活动或者说一个市场现象。如果没有市场的动力,没有市场的强烈拉动是不可能的。它满足了现在各种各样的市场需求。当然和政府政策上给它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也有关系。刚才我已经讲到,这件事情,政府是乐见其成的,并给它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。

讲到现在面临的一些问题,专家、媒体一直在评论、议论,我们也高度关注。当前,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,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流通创新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领域,但互联网也是假冒伪劣和侵权盗版的重灾区。商务部有一个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,这个办公室去年以来会同14个成员单位,开展了专项行动,通过推进网络实名制、强化在线监测、规范经营行为、查处非法网站、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等措施,使这项很不容易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。

比如侵权盗版的电影,过去一部新电影刚刚上映,马上到网上就可以找到这部片子的片源,而现在这种现象非常少了,不能说完全没有,但基本上看不到了。这就对中国电影业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。今年上半年电影票房增长了50%,这是在去年增长47%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增长,不能不说和国家采取保护知识产权,打击侵权盗版的行动有关。现在我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还是前路漫漫,还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。近日,我们起草了《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》,这个《意见》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。《意见》明确了4个方面14项任务,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,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。主要内容包括突出监管重点,比如现在大家比较关注消费者健康的,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电器电子产品、汽车配件等等,以及大家比较关注的互联网侵权盗版,这些都是整治重点。

再就是要落实企业责任。侵权盗版不能仅仅依靠政府,企业也有责任。明确要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必须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,网络服务商要落实通知和删除义务。配送、仓储、邮政、快送等企业要推行寄递实名制,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要避免误导消费者,企业要配合执法部门追溯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,不得以虚假交易方式提高商户的信誉等。

再就是加强执法协作。针对网络交易的新特点,健全协作配合机制,加强执法和司法的衔接,加强跨区域、跨部门、跨国境协作以及政企协作,完善信息通报制度。

最后是健全长效机制。针对利用微信、微博售假等新问题研究监管措施,包括发布失信企业“黑名单”,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。在公开案件信息基础上,着手建立全国侵权假冒“黑名单”数据库,适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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